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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法院不受理怎么办,以及情形有哪些
时间 : 2023-07-31 02:17:00   来源 : 法务网
一、

诉前保全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诉前保全法院不受理的,可以申请复议。


【资料图】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要求: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

诉前保全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诉前保全不受理的情形有:

1.取决于案子本身的必要性(即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必要);

2.法院支持不支持;

3.有不有是非争议的资产;

4.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三、

诉前保全程序

诉前保全程序如下: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找法网提醒: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

2、担保

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5、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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