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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上午,沅陵县水利局向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监督员在香炉岩水电站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企业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这是沅陵县水利局切实提升水利行业监管质量,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全县水利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
据悉,沅陵县水利系统已向岩屋潭水电站、鸟儿巢电站、田家坪水库管理所、栗坡水库管理所、挖鱼槽电站和香炉岩电站等六家企业派驻安全生产监督员六名,这些监督员将深入企业履职安全监管责任。
根据工作安排,沅陵县水利局将在全县水利行业监管范围内重点企业派驻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员;对风险等级高、问题隐患多的企业,县水利局领导亲自驻守,确保重点企业派驻员全覆盖。各派驻员在工作中充分发挥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的作用,帮助企业不断提高安全风险管控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县水利局要求派驻员每月深入企业不少于3天,并认真填写驻企日志,对每次检查的时间、地点及工作内容做好记录;派驻员应与派驻企业签订派驻责任书,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不得假借督导之名故意刁难企业,更不能与企业串通一气隐瞒风险隐患;派驻企业将派驻员姓名、单位、电话号码制作成卡片,将其张贴在派驻企业醒目处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派驻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在同一个企业连续派驻时限不得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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