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就做好2023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印发通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实名报名,申请人员应在3月31日—4月7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账号注册和认定报名。
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成绩报告单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必备材料之一,相关工作委托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厦门大学等11所受委托的高校可自行组织测试。在我省高校工作的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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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对象
(一)公办高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学人员或拟聘教学人员。
(二)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民办高校聘用的无证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在现任教学校,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人才代理机构;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的教学时间满1年;与现任教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
(三)高校附属医院无证临床教学人员: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具备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承担列入高等学校教学计划的临床教学工作,且近两学年来承担临床教学任务、系统讲授1门以上课程。
认定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员网上报名(3月31日—4月7日)。
(二)高校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体检及申报材料的预审(4月8日—4月16日)。
(三)现场集中受理申报材料(4月17日—6月19日)。
(四)认定与颁发证书(7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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