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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ST奇信(002781.SZ)发布公告,近日,司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新余智大投资”)、叶家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证监局(“江西证监局”)的《关于对江西新余高新区智大投资有限公司、叶家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新余智大投资、叶家豪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新余智大投资、叶家豪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21年9月8日,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你们持有的*ST奇信股票进行了司法冻结,合计冻结数量2684.33万股,占奇信股份总股本的11.93%。你们未及时通知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迟至2021年10月20日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
此外,2022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调查尚未结束。因融资融券业务发生逾期违约,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1月11日,新余智大投资通过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账户持有的*ST奇信股票被强制平仓。截至2022年11月11日,新余智大投资所持*ST奇信股票累计被强制平仓减持674.16万股,占*ST奇信总股本的2.9963%,成交金额4288.85万元。新余智大投资的上述减持行为均发生在*ST奇信被立案调查期间,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六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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