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23-17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发布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远程通讯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2 月 27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2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2 月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远程通讯召开结合网络投票。
(1)远程通讯会议:鉴于目前疫情情况,为保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和
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本次股东大会以远程通讯方式召开,不设现场会议,
股东可亲自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参加远程通讯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1)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2 月 21 日。
凡 2023 年 2 月 21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依据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内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前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
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远程通讯会议的登记方式
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
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有效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及出
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得联系,提供相关材料,完成股东参会信息登记。未提前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仍
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身份经审核通过后,公司将提供腾讯会议的会议号等
信息,获得远程通讯会议相关信息的股东请勿向他人分享此等信息。股东、股东
代理人届时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设备或计算机进入“腾讯会议”移动端
或 PC 端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五、其他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中迪投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参加北京中迪投
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
人对会议审议事项具有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会议审议事项投票指示如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 √
。 √
备注: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
示。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
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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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临时股东大会